校企携手 产教融合——我院与深圳华侨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框架协议
10月10日,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深圳音乐学院(筹)】与深圳华侨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学院426会议室举行了战略合作会议。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院长叶小钢和华侨城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朱晓磊分别致辞并共同见证我院与深圳华侨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战略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华侨城文化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陈洪江,华侨城文化公司总经理助理朱倩,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副院长金平,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院务副主任王兆玉,华侨城文化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演出与艺术实践、升学与就业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签署仪式。
签署仪式合影(从左到右):郑白羽,朱千峰,王兆玉,叶小钢,金平,朱倩,朱晓磊,陈洪江,贾琼,王日新
会议伊始,我院院长叶小钢教授代表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对深圳华侨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叶院长表示,音乐学院作为国际化、创新型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致力于培养兼具学术与表演能力的高端音乐人才。希望双方未来进一步加深在文化艺术领域的交流合作,以更具创新性的思路打造文化艺术精品,吸引全国艺术眼光。
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席、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院长叶小钢教授
华侨城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朱晓磊对音乐学院在学术创新及人才培养方面的成就表示高度赞赏。他表示,华侨城成立39年以来,在文化场馆运营、演艺活动策划、艺术教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此次合作有利于整合双方优势资源,共同推动大湾区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
华侨城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朱晓磊
深圳华侨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拥有深圳滨海艺术中心、光明文化艺术中心、华夏艺术中心、华侨城当代艺术中心(OCAT)、O·POWER文化艺术中心等文化场馆,在节目运营质量、演出水准、市场推广、艺术普及和场馆管理等方面都有着成熟的运营体系,具备运营国际级重大演出项目的能力,并多次策划落地国家级、省市级大型展演会议活动,在全国剧院同行和各国艺术团体中备受瞩目。
华侨城文化场馆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包括双方在艺术实践、艺术展演和教育、人才交流与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将本着“立足长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坚持产教融合的切入点,畅通人才发展通道,助力学生就业创业,围绕市场做出特色艺术内容。
会上,双方详细介绍了各自的业务和合作意向,并就未来的合作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会后,双方正式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在会议室合影留念。下一步,双方将把框架协议落实落地,推动合作项目落地生根,进一步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探索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更新、更宽广的路径。
签约仪式前,深圳华侨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一行在我院副院长金平教授的带领下实地参观了音乐学院过渡校区,了解了学院的发展历程、办学特色与成就。
参观过渡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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