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学部
音乐学是以音乐为研究对象,对音乐创作、音乐作品、音乐行为、音乐文化、音乐思想、音乐社会属性等进行批判性审视,并对中国及世界音乐文化遗产进行整理与研究,以构建音乐的知识体系、认知体系和话语体系,促进音乐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把音乐作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学术思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年深日久的时代(中国的先秦或西方的古希腊时期),而现代学科意义的音乐学是从19世纪末德国的阿德勒(Guido Adler)发表的《音乐学的范畴、方法与目的》(The Scope, Method And Aim of Musicology)和英国的埃利斯(Alexander Ellis)发表的《论不同民族的音阶》(On the Musical Scales of Various Nations)开始的。
音乐学在之后的发展中引发出多种多样的理解,学科划分方法也有所不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音乐学学部采用双分支的划分方式,即把音乐学学部划分成历史音乐学和民族音乐学。历史音乐学以相对久远的音乐为研究对象,从历史的和其他相关的视角探讨所研究的音乐在其所处历史语境和现实语境的意义;民族音乐学则采用民族志的和人类学的研究方法,去审视中国的、西方的和世界各国的传统音乐文化。目前,音乐学学部还包含音乐艺术管理。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音乐学学部在学制上本科为四年制,硕士研究生两年制,博士研究生三年制至五年制(目前只含本科教育)。总体培养目标是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和系统专业知识,并具备一定音乐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能在音乐院校、普通院校、中等专业院校、艺术研究单位、社会文艺团体、文化机关、出版社、广播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研究、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音乐学学部的课程体系含中西音乐历史、中外音乐文化的知识体系和基本理论、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分析的理论与方法、区域音乐文化、音乐文化产业、钢琴、视唱练耳和多元音乐表演实践,并通过音乐的专案研究,掌握音乐研究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塑造独特的音乐审视视角,训练音乐论文和音乐评论文章的撰写能力,塑造音乐研究的伦理道德、学术规范。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音乐学院音乐学学部在师资队伍的建设上以国际化为准则,学部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在专业设置、课程结构、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方面能够走在全国音乐学学科的前列,成为中国音乐学教学与科研的重要基地,并在世界上具有广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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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所有姓名按学术头衔排列,同等头衔内按姓氏字母顺序排列。